新華社發
  近日,有媒體曝光稱,噹噹網售賣的化妝品來自批發市場,亞馬遜披著行貨的外衣販賣假化妝品。儘管聲稱“認真對待媒體監督”,噹噹網卻在聲明中呼籲“品牌加大對電商的直接授權,不要逼迫電商從不同渠道進貨。”
  誰在逼迫電商從不同渠道進貨?這種“不給代理就山寨”的邏輯讓人愕然。
  噹噹亞馬遜再陷售假風波
  媒體報道稱,噹噹網出售的雅詩蘭黛紅石榴水來自“天照天”批發市場,經雅詩蘭黛公司確認“和官方渠道產品不符”。亞馬遜中國網站出售的巴黎歐萊雅清潤葡萄籽特潤霜和雅詩蘭黛紅石榴日霜在經過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和歐萊雅中國公司鑒定後,均被認定為假貨。
  噹噹網發佈的聲明稱,認真對待媒體監督,並將進一步徹查兩個商家的品牌授權。
  亞馬遜中國在官方微博發表回應稱,就報道中提到第三方賣家產品質量問題,亞馬遜在二月份接到相關顧客反饋後已經同意為顧客辦理退貨退款,並永久關閉了相關賣家店鋪。亞馬遜還進一步加強了賣家審核和管理程序,如針對美妝及個護類賣家及產品採取了更為嚴格的逐一審核措施。
  其實,多家電商網站上的奢侈品都曾被品牌商稱“並未授權”,“保留對其行使法律手段的權利”。比如,施華洛世奇、古馳、卡西歐等品牌均表示沒有與京東等網站合作,天梭手錶在華總經銷商直言從未在噹噹等電子商務網站上銷售產品,知名團購網站高朋網也曾經因為銷售假天梭表向消費者提供賠償。
  不給代理,就山寨?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數據顯示,2013年化妝品交易額達773.8億元,網購交易量占比從2008年的4.6%增長到25.46%,網絡奢侈品交易額近年來也有迅猛增長。然而,網絡上假貨泛濫,作為平臺方的電商,是明知故犯還是躺著中槍?
  有意思的是,噹噹網提出了“渠道狹窄論”。有媒體報道稱,噹噹網表示,整個電商行業在化妝品銷售領域,都存在無法獲得官方授權的渠道瓶頸問題。噹噹網還在其官方微博中呼籲“品牌加大對電商的直接授權,不要逼迫電商從不同渠道進貨。”
  “誰逼迫電商從不同渠道進貨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化妝品品牌人士直言,噹噹網這樣的說法不合理,“不給你代理,你就山寨?這是強盜邏輯。”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助理分析師姚建芳說,網絡已經成為假冒化妝品的通路,由於成本低、監管不嚴,在一些地區存在成規模的假冒化妝品生產基地,原本通過小商品批發市場發往三四線城市的售假渠道出現了逐漸向線上轉移的趨勢。
  記者調查發現,無論是奢侈品品牌還是化妝品品牌,從未對電商渠道“趕盡殺絕”,“觸網”態度相當積極。
  貝恩公司合伙人BrunoLannes在“2014第六屆頂級品牌高峰論壇”說,越來越多的奢侈品品牌正在搞數字營銷和社交媒體營銷。“根據我們打交道的奢侈品品牌,品牌的網上營銷支出占營銷總支出從三年前的不到5%提升到了20%~25%。”
  網絡平臺不能“有事沒關係”
  作為交易平臺的電商是否可以和商品來源可疑的供貨商“有事沒關係、沒事有關係”?新消法對此明確說“不”,專家更指出,電商平臺縱容售假或需承擔連帶責任。
  今年3月15日開始實施的新消法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同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董毅智說,在無法獲得品牌授權的情況下,部分電商任由摻雜摻假的化妝品流通,低價傾銷衝擊正規品牌授權電商的市場,還有可能涉嫌不正當競爭。
  姚建芳指出,平臺有責任和義務不讓假貨流通,不僅要積極應對投訴,還要變“事後打假”為“事前打假”,對網店設立一定的準入機制,要求其出示所銷售產品的品牌授權證明。(據新華社上海3月25日電)  (原標題:不給代理就山寨強盜邏輯咋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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